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2日电(记者王海鹰、娄辰)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有了正高级职称,首批评审146人取得正高级教师资格。
山东省中小学职称改革自2012年12月全面部署,比全国提前3年。通过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由原来的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级别变成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级别13个等级,增加了职称竞争聘用的台阶。职称评审过程中,淡化论文、荣誉等内容,突出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学课时量的评价,对教师产生了持续的激励作用。特别是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改变了在职业发展空间上“小学教师不如中学教师,中学教师不如大学教师”的传统观念,吸引了更多高层次人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2013年至今,全省中小学引进新教师中,硕士研究生8600多名,博士研究生6名,新进教师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
针对反映比较强烈的小学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偏低的问题,山东省还适当提高了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的比例,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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