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山东省财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筹集落实资金1.75亿元,进一步加大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及困难儿童救助保护。
其中,安排8600多万元,支持各地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着力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安排8900万元,采取对东、中、西部地区分类补助的方式,落实机构和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和72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以及对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困境儿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全省(不含青岛)2.88万名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