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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整治景区门票

2015/9/9 7:48: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朱剑红

  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整治景区门票

  擅自提价 逮着就罚

  一年整治期内,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景区原则上不涨价

  ▉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价,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立即纠正,依法处罚

  ▉采取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立即纠正,依法处罚

  ▉未严格执行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幅度规定的,应恢复之前价格,或相应降价

  ▉门票收入用于正常运营外其他开支及超出正常运营需要的,应下调门票价格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景区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提高门票价格的情况,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自今年9月至明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两部门强调,专项整治期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近期,部分景区违反价格政策规定,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扰乱了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有的地方提高门票价格违反了国家相关定价规定或未依法履行规定程序,加重了旅游消费者负担,引起社会关注和反映。

  两部门的《通知》提出,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将对部分影响较大的重点景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约谈经营者,要求其发挥表率作用,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或采取价格欺诈等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适当降价;各类景区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在严格执行定价规则、程序和纠正违规调价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定调价过程中,未依法履行门票价格成本监审、信息公开等程序的,应在依法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基础上,审核现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并做出相应调整;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幅度规定的,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或按规定重新核定、相应降低价格水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将门票收入用于景区正常运营以外其他开支,以及门票收入超出景区正常运营需要的,应相应下调门票价格水平。

  两部门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即时立案、及时处理、迅速反馈,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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