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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 最高补偿50万

2015/8/25 21:50:4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8月25日讯(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今天上午济南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投资),每家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风险补偿。

  据悉,济南将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增量贷款给予风险补偿,每家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济南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登记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投资),每家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风险补偿。济南还将设立农业融资担保资金,构建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银行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可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40%申请融资费用补贴, (其中小微企业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5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济南还采取奖、补结合方式,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济南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业务补助,并按照当年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增量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济南还将开展“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试点工作,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金的小微企业、农业养殖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等按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编辑:郭莹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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