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天津滨海爆炸事故召开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针对事故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做出说明。
据介绍,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经营储存危化品的开箱、装箱和中转运输业务。由于发展需要,该企业租用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区域的堆场,在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把物流堆场改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堆场。该企业的年货运量在5万吨左右,堆存期一般不超过40天,实际上是危险化学品的周转仓库。
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在原先物流储存的基础上,经过相关的安评、环评相关手续,取得了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质。国家从管理角度对仓储企业危化品有明确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也就是国务院493号令,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根据我们前期对企业的了解情况,企业取得的安全生产评价的报告是合格的,经过了天津市交通港口部门的安全条件审查。”高怀友说。
据介绍,瑞海物流取得的安评是通过天津市一家具有安全评价全国甲级资质企业——中滨海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按照危化品安全许可证有关要求,企业通过第三方中介技术机构取得安评报告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包括安评结论进行审查,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对于爆炸危化品的具体成分,高怀友表示,从瑞海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范围看,可以储存的危险品种类很多,包括了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固体、氧化剂、腐蚀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例如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氰化钠、硅酸钙、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但从目前掌握的数据看,还不能对瑞海公司存储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有一个准确的清单。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发生爆炸的仓库是周转仓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固定仓库,集装箱卸下的货品在此暂时储存,完成报关手续运走,所以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不固定。
二是企业的办公场所损毁严重,无法从企业的台账中准确地获取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信息。
三是从目前安监局调查情况看,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信息不太统一,无法直接采信,安监部门安排专人通过核查海关报关单来推断危险化学品数量,与调查询问企业管理人员得到的情况有较大出入,安监部门正在抓紧时间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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