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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年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500余人 追回惠农资金4.3亿元

2015/8/10 17:19:0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孙杰

  中国山东网8月10日讯(记者 孙杰)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6人。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新农保、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98人,追回惠农资金4.3亿元。

  记者了解到,两年多的时间里,全省集中开展了查办淘汰落后产能和林业贷款贴息领域渎职犯罪两个“小专项”活动,共立查225人。先后查获了德州贪污挪用补贴资金职务犯罪19人,涉案金额1970余万元;菏泽牡丹区某局原局长在内的11人纵容申报造假、套取资金等渎职犯罪,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等一批窝串案。

  “根据前期查办的涉农案件分析,这类案件主要呈现4个特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表示,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看,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基层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发案率高的特征;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从查办案件看,主要以贪污罪为主,比例高达79%。“此外,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在谈到山东的具体工作安排时,吕盛昌表示,我省将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等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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