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青岛首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办法出台

2015/7/27 17:26: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苏万明

  青岛市民政局日前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这是青岛市首个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从此有规可依。

  青岛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青岛市对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分类、管理责任、经费保障等作出了规定。其中要求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保护,所需维修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未列入等级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县(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保护管理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进行保护管理,所需维修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筹集。

  此后,青岛市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或者有关专项规划。同时,不断健全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功能,使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未经批准不得迁移烈士纪念设施,并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