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政争议“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格局逐渐改变
13市行政复议超应诉案件数量
本报济南讯 日前,我省2014年度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去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0891件,比去年增长6.67%;受理9851件,占新收总数的90.45%;已审结9113件,占全年审理案件总数的87.76%。全省有13个市复议案件数量超过应诉案件数量,表明我省行政争议的“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格局正逐渐改变。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经济、便利、快捷等优势,被寄望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但在过去的实施中,优势却一直没有发挥出来。
“群众不愿申请行政复议,主要是对复议机构的公平公正有所担心。通过推行市、县行政复议职权集中、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方式,我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以往明显增多,纠错率不断提高。”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告诉记者,从2012年开始,我省市县全面推行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将复议权集中交给同级政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多。
去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办理案件9593件,占总数的88.08%。有10个市案件增长,其中增幅超过30%的有6个市。济南、青岛等13个市复议案件数量超过了应诉案件的数量。全省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38.17%,经过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仅占复议案件的13.57%;而以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的,仅占应诉案件的4.06%。
此外,为加强行政复议的公开、公平、公正,我省已经在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增强政府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据悉,2014年我省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屋征集四个领域。其中,公安类案件比2013年增加1125件,同比增长58.9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比2013年增加87件,同比增长8.36%,反映了群众在社会民生领域的诉求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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