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6月8日讯(记者 张敏敏 董理)8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山东已有18.3万名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文勇介绍,今年以来,针对严峻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山东省厅部署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全面实施,把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管理,在全国尚属首创。
《办法》规定,严重违法驾驶人主要包括: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
李文勇表示,对以上违法驾驶人,居住地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结合日常实有人口管理,定期走访约谈,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教育管理;交警部门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让违法驾驶人认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办法》施行以来,全省已经将18.3万名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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