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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8起腐败问题 多名干部因受贿被查处

2015/5/28 7:52:27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魏然 报道

  本报济南5月27日讯 全省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不断取得新成效。今天,省纪委再次通报8起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李少华贪污公款、违规收取罚款问题。东营市纪委给予李少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汶上县汶上镇规划站原副站长强海涛受贿问题。汶上县纪委给予强海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泰安市岱岳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张芹受贿问题。岱岳区纪委给予张芹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中学原校长孙奉海受贿、挪用和虚报冒领公款问题。博兴县纪委给予孙奉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威海卫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姚庆勃受贿问题。环翠区纪委给予姚庆勃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张斜坊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李建涛受贿、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河东区纪委给予李建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巨野县麒麟镇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安孔照职务侵占问题。巨野县纪委给予安孔照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滕州市张汪镇十字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成龙虚报骗取补贴资金问题。滕州市纪委给予赵成龙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承担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从严监督执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地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严肃追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邹淑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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