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全省10.8万家单位、777.9万职工实缴公积金,当年缴存706.6亿元。2014年,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2万笔370.1亿元,同比减少12.3%、10.8%。
实缴职工777.9万人中,54.9%为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占42.1%,高收入群体占3.0%。按照住建部的解释,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为低收入群体,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3倍的为中等收入群体,高于3倍的为高收入群体。
公积金缴存群体在壮大。2014年,我省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2万家,新开户职工67.0万人。净增单位1.1万家,净增职工27.5万人,缴存人数增长3.1%;缴存706.6亿元,同比增长13.9%。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4086.3亿元,缴存余额2198.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9%、17.2%。
75%的提取用在了住房消费上。报告显示,2014年,全省提取住房公积金327.7万笔384.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54.4%,比上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2%,租赁住房占0.1%,其他占1.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6%,其他占3.7%)。
2014年,我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2万笔370.1亿元,同比减少12.3%、10.8%。公积金在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4%。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中,新房占87.9%,二手房占12.1%。
另外,我省住房公积金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了贷款支持。目前,全省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24个,贷款额度28.2亿元。建筑面积共191万㎡,可解决2.5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记者 杨学莹 通讯员 戚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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