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新《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首个工作日,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第一天。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5月4日当天全国各级法院行政一审共登记立案2000多件,而2014年全国法院工作日日均行政一审立案600件左右。5月4日当天行政一审案件立案数量,为去年日均立案数的3倍左右。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行政案件立案难一直是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行政诉讼法在行政案件立案方面作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立案登记制度。(记者 桂田田)(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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