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社会新闻正文

一女子“五一”高速公路上遛狗被处罚

2015/5/3 17:34: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建强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名女子竟在高速公路上遛狗。路政执法人员巡逻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予以制止,并对其行为作出了处罚。

  据鄂西高速路政部门3日通报,“五一”小长假首日,鄂西高速路政七大队与高警兴山大队的联合巡查组巡逻至位于湖北巴东境内的沪蓉高速公路K1273公里附近时,发现一名女子牵着一条宠物狗在应急车道上闲逛。旁边不远,一辆重庆牌照白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且未设警示标志。过往车辆纷纷踩刹车、变换车道避让。

  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了这名女子的不当行为。经询问,该女子张某一行三人从重庆前往神农架旅游。途中同行一人内急,于是在高速公路上就地停车寻找方便之处,张某便下车遛狗。

  执法人员告知张某等在高速公路上这样做的危险性,对其违章停车、不设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按照规定,高速交警还对车主给予了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