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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山东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

2015/4/22 14:28:0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马文文

  中国山东网4月22日讯(记者 马文文 董理)22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发布2015年一季度全省环境状况。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表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难点、热点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迅速打响了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枪”。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谢锋介绍说,第一季度省环境监察总队共对4个河流断面和4家废气排放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独立调查,对14个工业园区的5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对39件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了查处,还参加了分8个组、持续3个月正在开展的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各地切实加大了查处力度,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的处罚手段,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就达到20余起。以临沂市为例,第一季度限产治理企业412家,停产治理企业165家,立案处罚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安部门办理违法案件22起,治安拘留16人,刑事拘留19人。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省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是空前的。”谢锋告诉记者,各地选取部分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和公开曝光,切实起到了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环保执法的威慑力。

  谢锋强调,突出环境问题查处之后,省环保厅综合运用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限批等手段,打好环保“组合拳”,同时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有力地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责任、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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