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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文明将入"黑名单" 九成市民赞同

2015/4/16 17:21:4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马文文

《办法》的实施96.15%的市民表示赞同

  中国山东网4月16日讯(记者 马文文)刚过去不久的清明小长假,一些游客不文明现象再次引起关注。近日,国家旅游局对旅客不文明行为再次“亮剑”,《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了六类记录信息,基本涵盖所有游客不文明行为,并以保存信息一到两年并可能影响出境、信贷等规定构筑其威慑力和实效性。

  中国山东网记者随机对120位济南市民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其中96.15%的市民对于《办法》的实施表示赞同。但也有不少市民对《办法》的落实细则及监管等问题有所顾虑。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公共领域是大家的,人人有责。不少市民表示,在某些方面,制度的落实更加迫在眉睫。“对待不文明旅游行为,应该多种途径纠正。比如通过告知、规劝,可制止部分不文明行为,但总有一些人,对规则视而不见,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来发挥作用了。”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

  “个别游人摘花、攀枝,甚至有的情侣为了制造‘花瓣雨’的拍照效果,不断地摇晃树枝。更有家长为孩子折下柳枝和花枝,拍照留念。”市民张先生说,与他一样,很多市民经常会在公园看到诸如此类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十分无奈但又无力制止。

  在济南泉城公园,三五成群的游客们围坐在走廊下,边吃零食边聊天。“天气转暖家长带着孩子出来逛公园的越来越多,但也有一些游客在游玩过程中出现不文明的行为。”泉城公园工作人员小陈告诉记者,“有市民会自觉将垃圾扔进垃圾箱,但总有一些人不自觉,直接将垃圾扔在地上,甚至还有人把垃圾丢进草丛里。”

  记者了解到,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

  归根结底,旅游文明要靠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业内人士表示,以往公众在旅游中的不文明现象多停留在口诛笔伐的层面,《办法》的施行,正是给旅游文明设了硬性规矩。对管理部门而言,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以后还有很多细则需要落实。

编辑:郭莹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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