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工程换一家老板,干活的地方有时候都不在一个城市,咋交保险?”对工伤保险,农民工老杜很陌生。好消息是,老杜可以和“伤不起”说再见了。近日,我省出台文件,明确建筑业农民工可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为解决“伤不起”难题,我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为应对可能的“执行难”,通知规定,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不为农民工办工伤保险,将不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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