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法制办情况通报指出,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报备及时率均为100%。
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工作,先后开展了三轮大规模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实现了2000年之前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目标。
2014年,为落实省政府提出的2012年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要求,省教育厅对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列明文号、标题、责任处室以及失效日期。今年2月,省教育厅全面启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清理工作,计划到10月底,实现所有2012年前的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并标注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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