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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乱葬现象不绝 屋外空地建坟成常态

2015/4/3 12:23:2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孙杰

  中国山东网4月3日讯(记者 孙杰)济南墓地价格15年时间涨10倍。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天价墓地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城市人称自己“死不起”,而在农村人们是怎样解决殡葬问题的?近日,中国山东网记者采访了省内部分地区群众。据介绍,尽管国家为农村建设了公益性墓地,可在少数山区村民乱葬现象依然严重。

  乱象一:村里山头先到先得

  在烟台市牟平区,公墓安葬的方式得到了普及。在亲人去世后,为其在公墓里选择一块风水宝地,已经成为大多数市民的首选。不过,在牟平区下辖的农村,乱葬现象依旧存在。

  “我们村里有山,大多数村民去世后家人都会到就近的山上为其选块地方。”烟台市牟平区某村的一位吕姓村民告诉记者,这种埋葬方式是从祖上就流传下来的。“中国人讲究风水,亲人仙逝后,大家都希望能够找到一块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埋葬他们,而自己村里的山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不过由于世世代代的村民都埋在这里,如今老吕所在村里的山头已经接近饱和了。“公用的地方基本都饱和了,再有村民去世就只能埋在自己家地里了。”去年,老吕的弟弟去世了,由于在山头上实在找不出一块“好地方”,老吕只能把弟弟埋在自家的果园里。

  “这里没有公墓吗?”面对记者的询问,老吕笑了笑,“人死了还希望能够找块安静的地方休息,活着跟人挤了一辈子,死了谁还愿去受那个罪。”老吕告诉记者,这里人不愿意埋在公墓里还有另一个原因。“我们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清明节、月忌日上坟都方便,离家十几公里的公墓去一趟既远又不方便,价格也不便宜。”

  乱象二:树林、河边、耕地频现乱葬坟头

  与一些山区可以占用山头不同,在平原地区,群众是没有山可占的。在山东一些平原地区,山林、河边以及农村耕地,乱葬现象十分普遍,其中尤以占用农村耕地更为严重。“我们这基本没有山,村里的地就那么点地方,谁占着就是谁的,占不着的只能埋在自家地里。”济阳县某村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村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眼下,大部分农村墓地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经济实力强的村委可能自行集中建设或出让荒山引进开发商安置墓地,除免费提供给村民外,剩余部分还可以对外出售,获取利润。而实力稍弱的农村只能“各自为占”。

  这种现象在济宁、泰安等地农村较为常见。村民往往将自己逝去的亲人埋葬在自己房屋的前后左右空地山。“中国人通常对于死人比较避讳,埋得离自己这么近不害怕吗?”对于记者的询问,济宁嘉祥县村民老王笑着说,都是自己家的亲人怕什么,时间长了就那么回事。

  调查:农民对于公益性墓地知之甚少

  事实上,针对农村乱葬现象,我省早就在农村推行了公益性公墓。记者注意到,公益性公墓的书面解释是指在农村由村委会兴建,埋葬本村村民的公墓。公益性公墓须经县区民政局批准、市民政局备案,不得对外经营销售。

  可是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农村大多数村民并不知道公益性公墓的事情。“公益性公墓往往选址较偏,而且农村人对于风水较为看重,所以有村民即使知道村里配有公益性公墓,也不愿去选。”泰安市大汶口镇一位民政部门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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