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强化农户承包经营权。
有记者提问:“现在政策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是也留有余地,在实践过程中条例也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人地矛盾的问题。如果一旦确权,是不是意味着村集体自行解决人地矛盾的难度增加?或者从本质上来讲,是否是通过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弱化了集体所有权的处分权能呢?”
张红宇指出,农村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该说对承包经营权是一个强化的过程,就是让农民拥有更多的相关权能。比如在过去的权利基础上,通过确权以后,是不是有了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的可能性?现在相关部门也在跟进,中央的三权分置的理论,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相关的试点和相关的办法。
第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强化农户承包经营权。第二,对经营权的流转方来讲,确权以后经营权也应该是一个完善的过程。通过这个证以后,流转5年、流转10年,通过这个证和相关合同安排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因为种植权、收益权、分配权,甚至包括再转让权是不是都能够获得相关保障,也是一个强化的过程。到底三者之间如何分割或者界定,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能,实践和理论还要进一步深化相关的研究。
张红宇指出,至于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之中,调不调地,与长久不变相不相关联?这次确权颁证管到二轮承包期结束,到那时就根据届时新政策,特别是相关的法律作出的规定来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长久不变也是这样的问题,比如长久不变到什么时候变?或者长久不变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现在农业部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形成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报告,但是在没有形成共识之前还有很多问题,还不能用一个声音来回答。(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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