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对工会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突出工会组织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工会各项工作之中,以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相关规定为重要依据,并突出可行性。
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中国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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