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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刘玉光:健全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制

2015/1/30 16:39:5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董理

  中国山东网1月30日讯(记者董理)“‘无过错赔偿’与‘人道性补偿’不能成为中国医疗纠纷解决的特色。‘医闹’这种‘造反有理’的认识思维与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30日上午,在接受中国山东网记者采访时,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刘玉光表示,频发的医院暴力事件多由医患纠纷引起,他认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是解决医患纠纷和医院暴力的的根本途径。

  今年以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医院暴力案件,医生或护士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刘玉光指出,“医院暴力有别于医患纠纷。虽然前者是由后者引发,但前者的本质是违法的。”他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公平、政府医疗投入过低及分配不公、医疗制度设计不合理、医疗政策失误、维权途径不畅及医疗乱象等社会问题是导致医院暴力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医院暴力直接导致医学优秀人才流失、医生平庸化、医疗水平下降,而隐形结果是提供更差而合法的服务。”刘玉光说,医院暴力的恶果将由整个社会买单,当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时,医患双方都是输家。

  如何整治医院暴力?在刘玉光看来,仅靠医院内部治安是不可能有效保障医患双方利益的。他认为,应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合管理,抛弃医院暴力是医疗纠纷的错误观念。“公权力的主动介入对打击这种刑事犯罪行为必不可少,法规化建设也是重建医患信任的基础。”

  在医患之间的直接接触方面,刘玉光表示,仅靠加强医患沟通与提高医院服务意识是不够的。“不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和不完善、不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医患矛盾的根源。”刘玉光认为,只有建立起公平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了医患之间经济利益冲突,医院暴力事件才能减少。

  作为医院暴力的主要诱因,医疗纠纷应受到重视,并尽力减少。刘玉光建议,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应坚持完善以法律途径为主、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协调为辅的方向,杜绝医患“私了”。“‘无过错赔偿’与‘人道性补偿’不能成为中国医疗纠纷解决的特色。‘医闹’这种‘造反有理’的认识思维与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刘玉光指出,解决医疗纠纷最有效、最根本方法是将其引入程序化、法制化轨道上。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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