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受益政策 山东省12家跨国公司年节支超14亿元

2015/1/15 8:16:52   来源:新华网    

  记者近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获悉,得益于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山东省纳入试点的跨国公司共12家,每年可节省成本约14.7亿元。

  2014年6月,《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实施。记者了解到,试点推行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全面及时地在全省开展该项业务,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走出去”。

  据了解,《规定》适当提高了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银行可在10%的范围内,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运用到国内,且不占用现有外债指标,企业对外放款额度由所有者权益的30%提高到50%,超过50%的可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审批。跨国公司可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允许跨国公司对成员企业贸易项下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轧差净额结算。试点企业通过建立“两个池子、一条通道”,对不同成员企业、不同性质资金进行“在岸归集、有限联通”,实现了集团内资金统一结算、统一监控、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可显著提高内部资金的集约化使用效率。( 大众日报 李铁 王爽 陈锋)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谭静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