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差距日益缩小,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优美宜居、文明祥和的新农村,热切期待。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安居”的美丽乡村,全市推进以垃圾处理为突破口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昨天,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并提出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措施 两级财政投入整治环境
目前,我市研究制定了《青岛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启动“三治、三通、四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十项工程——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村通规模化供水、镇(街道)驻地通暖气、镇(街道)驻地通天然气、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社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生态文明特色村(社区)、建设平安农村(社区),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提升农村宜居水平。
全市集中拆除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集中清除乱涂乱画和小广告,学习借鉴昌邑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基础上,各区市全面建全完善“户集、村收、区市或镇街运、区市处理”市场化运作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运行体系。
市财政确定连续3年,每年投入1亿元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各区市也都把农村环境整治列入了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崂山区安排8000多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建立起“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投入保障机制;即墨市财政拿出2600万专项用于大沽河沿岸村庄农村环境整治,胶州市全年投入1.7亿元对517个村庄进行硬化补助;平度市连续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并列入市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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