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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30家单位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现象

2014/12/8 17:57:2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晓黎

  中国山东网12月8日讯(记者 张晓黎)今天下午,济南市环保局通报了2014年全市第四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情况,检查发现共有30家单位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二氧化硫超标单位超标15家,氮氧化物超标单位7家,烟尘超标单位14家,两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6家。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环保局于11月15日至20日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四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对市区内部分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规章制度及台账记录建立落实情况、堆场防尘情况和脱硫副产物存放、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进度滞后,原计划采取的煤改气、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未能按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也未改造,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单位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别单位甚至只向脱硫设施内喷淋清水,未添加任何脱硫剂,性质恶劣。

  部分单位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粗放,无成文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行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合逻辑,个别单位甚至无任何运行记录。部分单位煤堆、渣堆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到位,现场扬尘现象明显;脱硫副产物存放、处理不规范,不经氧化稳定过程直接排出,且排出的脱硫废渣贮存场所无防雨、防流失措施。

  个别县(市)区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部分排污单位监测采样平台、监测孔设置不规范,且长期得不到整治,有的单位先后两次检查,均未能打开监测孔。

  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统一由济南市环保局予以立案处罚,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有关单位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同时通报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负责督促被通报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定期更新污染源清单,不定期对所监管单位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一律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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