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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与省工商局联合发布打击传销最新警示

2014/11/25 18:00:5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11月25日讯(记者 张敏敏)25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打击传销警示。

  据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向维凯介绍,传销形式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传统拉人头传销,这类传销往往无实际产品,仅是编造一个所谓的高额回报的项目、工程等概念,大玩金钱游戏,诱骗群众上钩。另一类就是网络传销,有“点击广告返利”“消费返利”“网络游戏”“网络直销”“电子商务”“电子币”“境外原始股投资”等形式。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表示,山东将对传销“早打,深打,持久打”,在犯罪的初始阶段就将其打掉;做到全链条、全网络、一锅端,斩草除根、不留祸患;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

  当前传销组织精心编造各种谎言骗局,诱骗群众参与传销。为避免广大群众上当受骗,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发出如下警示:

  一、警惕传销组织以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为名,打着“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新城投资”“市政建设”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申购份额取得资格,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

  二、警惕传销组织借助虚拟网络,以“电子商务”“电子币”“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点击广告返利”“消费返利”“网络加盟”“网络培训”“网络直销”“网络游戏”为幌子,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通过网银缴纳入门费、网上注册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

  三、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公益慈善”“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免费旅游”等华丽外衣,用名目繁多的层级奖励诱骗群众参与传销。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择业、就业、访友游玩时,警惕借招聘、实习、创业、交友、旅游等名目,以高薪致富为诱饵,缴纳加盟费,以发展亲友为事业基础的传销陷阱。

  “一旦发现传销活动,或者已成为传销受害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电话110,工商机关举报电话12315。”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说。

编辑:宋维利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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