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1月19日讯(见习记者 谭炳琦)13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随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给予回应: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市民对于水、电、油、煤的附加费了解吗?国家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的决定实施后,会给市民带来哪些影响?
您知道民生资源有“附加费”吗?
近日,中国山东网记者随机对200名济南市民进行了调查采访,有63%的受访市民对于民生资源的“附加费”并不清楚,在平时缴纳相关费用时,并不知道其中还会包含有“附加费”。现在水电缴费多数实行网上缴费,市民每月将钱打在缴费卡上,到缴费时间系统会自动扣费。“我的水、电缴费都在一个银行卡上,到时候会自动扣钱,但具体扣的什么钱就不知道了。”郭先生表示,他以前没有关注过这些“附加费”,让交钱了就直接交上,不会过问很多。
事实上,在居民水、电、汽油等缴费单里,均含有多项附加费用,比如:每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居民用电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的附加费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部分地区的汽油售价里,还有1元多钱的“车辆通行附加费”。
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于国家做出的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的决定,您的态度是?
对于国家做出的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的决定,80%的受访者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此项决定的实施将会减轻一定的生活负担;10%的市民则觉得无所谓,认为此项决定实施后,不会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大的影响;只有10%的市民表示反对,认为政府收取相应的“附加费”是合理的。
市民声音
支持方:可以减轻负担杜绝乱收费
市民李女士刚刚步入社会没多久,生活费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费、房租、水电费后,剩下的可支配工资并不多。“现在这种费那种费的太多了,物价在涨,社会保险费用也提高了,可是工资没涨。”李女士认为,国家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可以打击乱收费情况,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安抚民心。
“如果这些‘附加费’能用到实处,大家也愿意缴纳这些费用,但关键问题是不知道这些费用去哪了,如果没有用到实处,就应该取消这些‘附加费’。”市民孙女士说,“对于这些‘附加费’的使用,国家应该公开透明,让老百姓知道它被用到什么地方,‘附加费’能用到实处,该贡献的就得贡献。”
中立方: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
市民赵先生对国家的此项决定表示中立,认为“附加费”收不收都无所谓。“这些‘附加费’本来收的也不多,取消与不取消对我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如果收一些费用用于环保治理,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收“附加费”也很好,有利于民生。”
反对方:污染之后的清理需要资金支持
在日常生活中,用水、用煤、用油都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而污染后的清理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对于这种情况,市民王女士表示支持政府收取相应的“附加费”,“你不能只享受不付出啊,像水费里的排污费就可以收取,水被污染后的处理工程是需要资金的。”王女士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说,民生资源的“附件费”有它存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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