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为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一、社会各界进行烈士纪念日悼念活动安排
二、温馨提示
为保障烈士纪念日活动和谐、文明、安全、顺遂,陵园温馨提示:
1、鉴于陵园内有市政工程正在施工,致使园区内停车位紧张,届时,务请听从园区保卫人员指挥。凡入园车辆请统一从英雄山路的西南门(黄河大厦北侧)进入,西北门(赤霞广场北侧)离开。诚恳建议广大市民“绿色出行 文明祭扫”,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工具,乘坐4路、27路、35路、36路、67路、76路、88路、K52路、K93路公交车,英雄山站下车即可。
2、烈士纪念日,陵园内暂停一切与祭扫、瞻仰无关的活动。
3、请各单位遵照陵园活动安排,需要预约、登记的活动地点,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
4、由于园区内山路、台阶较多,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好队伍,确保人员安全。
5、烈士纪念日,陵园内悼念群众较多,请大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执勤人员的督导,做绿色出行的支持者和良好秩序的维护者。自觉爱护馆内文物和纪念建筑物及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卫生清洁,不乱丢垃圾,注意防火、防盗,真正做到庄严、肃穆、安全、有序地进行烈士纪念日的祭扫、悼念活动。
济南革命烈士陵园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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