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张店区教育局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2014/9/2 21:06:0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9月2日讯(记者 王晔 通讯员 肖玉泉)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表彰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淄博市张店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张店区教育局也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张店区实验中学、张店区祥瑞园小学等8所学校分获“零犯罪学校”殊荣,260余名师生分别被表彰为活动先进个人或优秀辅导员。

  近年来,张店区教育局不断加大青少年普法教育力度,全力推动“六五”普法暨“法治进学校”活动,全区各学校开齐开全法律常识课,坚持做到任课教师、课时、教材、教学计划“四落实”;为全区各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90余名,每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深入校园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坚持创建“零犯罪学校”,协同政法综治部门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切实起到了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作用。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谭静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