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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生建议应立法和发展社区医疗杜绝送"红包"

2014/4/30 14:15:2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4月30日讯(记者 张敏敏)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通知》发布以来,河北、黑龙江、深圳等地相继出台地方版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东一些医院已经下发了类似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

  送“红包”源于资源分配不均和对医生的不信任

  济南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早在2012年,原卫生部发布的《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中,已规定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并双向签字,但这项规定没完全落实。

  该医生表示,送“红包”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全省最好的医生、最优质的医疗资源都集中在几个大医院,病人看病也就认这几个大医院,所以造成了“一床难求”,不得不送“红包”的现象;此外,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生的不信任,导致很多人认为只有给医生送红包,医生才会认真治疗患者。“其实没必要这样,送不送‘红包’,我们都会尽力救治的”。

  应通过立法和发展社区医疗来杜绝送“红包”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希望通过立法的方式,明文规定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把送‘红包’这种行为列为法律绝对禁止的,这样病人家属就不能给医生送‘红包’,因为你如果给医生送‘红包’,就是在引诱他犯罪,不仅害了他,也害了自己。”该医生表示。

  此外,要杜绝送“红包”现象,该医生建议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有的人只是简单的感冒,就非得去一些大医院看病,挤占优质医疗资源,耽误真正需要的人接受治疗。”该医生说,在一些国家,病人看病需要先去社区医院(或者卫生室),如果想去大医院,需要有社区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我遇到一个患者,只是很简单的病,就大老远从德州赶到济南治疗,这根本没必要,地方医院也完全能治好。”该医生说,像这个患者这样“只信大医院”的人有很多。

  签协议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 维护医生形象

  山东省中医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们医院下发过类似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但是具体的执行方案还没有出来。

  该医生说,以前每次开会,医院相关领导都会跟他们强调,禁止收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而且现在医患关系十分紧张,收“红包”可能加剧医患矛盾。对于一些实在推不掉的“红包”,他们就将红包里的钱存进患者的住院押金里,或者上缴医院。

  对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通知》,该医生表示支持,他说,这个《通知》对于医患双方都有约束,不仅有利于减少送“红包”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维护医生的良好形象。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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