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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官以为常"的特权说不

——代表委员聚焦反腐风暴

2014/3/2 20:01: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芳 周婷玉 凌军辉

  全国两会临近,“反腐倡廉”高居多个门户网站前瞻热点调查前列,也成为陆续抵京的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一年来,高官密集落马,“小微”制度向特权开刀,中国反腐赢得群众的空前支持和期待。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反腐成败关系人心向背,希望反腐成果能由标及本,构建坚固的权力法律制度牢笼。

  防微杜渐,惩处腐败塑“为官底线”

  月饼、贺卡、鞭炮,这些公款消费中最不起眼的礼品,去年以来被置于禁令监督的聚光灯下。用“小微”制度向特权开刀,直指滥用公款、铺张浪费顽疾。

  关键节点的禁令,看是惩处干部腐败行为,实则连接成一条“为官底线”。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枣强县芍药村党总支书记王文忠说:“此轮反腐针针见血、直击要害。党员干部就是要树立这样反腐的底线意识。”事实证明,群众看得见的奢侈浪费之风明显得到遏制。

  “‘微创手术’治大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指出,腐败之于党的机体,犹如患者身上的脓肿。用公款的地方,钱再少也不能忽视;有公权的地方,事再小也不能漠视。

  “‘小恶’不除,‘苍蝇’就易变‘老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说,从查处的多起案件看,特权往往是腐败的前奏。一些党员干部正是从“帮小忙”、收红包、赴饭局等逐步滑入腐败深渊。

  多位代表委员注意到,2013年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未来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等相继出台,更清晰地传递出未来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惩治和预防并重的反腐新思路。

  刘玉村委员说,这既彰显中央惩防腐败的坚持,也表明反腐的顶层设计逐步加强。

  “零容忍”全覆盖,反腐面前没有“特殊群体”

  全国30余名“中央管理干部”落马,18万余名党员干部被追责——所涉人员从科级到省部级,涵盖政法、纪检、央企等关键领域,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的强劲力度震惊官场。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高抒说,高官密集落马,凸显了中央一查到底、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

  本轮反腐风暴中,除重点监督“一把手”,领导干部的“身边人”也不例外。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安徽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等诸多落马官员的腐败之途,往往都有情人、秘书为伴。此次落马高官中,冀文林、郭永祥等人都曾担任领导秘书。

  “‘身边人’的腐败,往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高抒委员说,有“楼台”撑起保护伞,“身边人”才能狐假虎威。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田禾教授也认为,反腐败要力求避免“秘书政治”“裙带政治”危害,这些现象不仅易形成“官官相护”的氛围,而且易成滋生窝案、大案的土壤。

  在一些人看来,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往往意味着“平安着陆”,但此轮反腐中一些“退二线”官员被追责引发关注。

  案发前,64岁的郭永祥早已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省文联主席“虚衔”;63岁的陈柏槐已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近一年,59岁的倪发科也已卸任安徽省副省长半年……对腐败官员追责到底,不仅显示中央惩治腐败“零容忍”的决心,也对在职干部敲响了警钟。

  “追责退二线官员有利于防止腐败‘期权化’。”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表示,追责也无禁区,让为官者预见到腐败的后果。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这轮反腐显示了清晰的“零容忍”立场:办公室内外,不留监督“盲区”;权力圈内外,没有反腐“特区”;官职任上和任下,也没有“例外”。

  “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两会前夕,中央纪委率先强化自我监督举措,再次让代表委员看到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

  立法“筑底织网”,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透明国际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清廉指数连续3年上升。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调查也表明,近九成的受访者对党和国家的反腐努力表示认可。

  “在看到成绩同时,不能忽视反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认为,腐败现象不是一地一时形成的,反腐也应“蹄疾而步稳”,由标及本,逐步推进。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追责。“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高抒委员说,凡用权必有责,凡有失必问责。只有构建“掷地有声”的问责机制,才能树立党纪国法的权威。

  加强“制度供给”,拓宽反腐重点领域。王文忠代表认为,在关注干部“吃穿住行”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金融国企、组织人事、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惩防机制,拓宽反腐的领域和范围。

  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系列条例和规定,已体现法治反腐思路。”吴青代表说,但既有规定多分散在相关法律和党内规定中,只有立法反腐才能打“持久战”。

  反腐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应通过立法明确官员财产申报等制度配套,强化贪腐的惩处问责,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压缩特权“缝隙”,倒逼出更多的廉洁空间。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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