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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李掖平:山东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 电影业落后

2014/1/22 16:58:5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周玉森

山东省政协常委、省作协副主席、山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李掖平在政协大会发言

  中国山东网1月22日讯(记者 周玉森)“我们不能一提发展文化产业、就忽略文化事业的‘事业性’,把文化行业统统推向市场。”在今年的山东两会期间,省政协常委、省作协副主席、山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李掖平在政协大会发言上这样说到。

  文化事业:保障群众享受公共文化基本权益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到底如何调和发展?日前,李掖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事业作为公共服务事业,其出发点是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基本权益,而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其实不矛盾冲突。

  “但问题是目前我们省主要发展着力点放在了文化产业上,对文化事业的重视力度相对不足,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设文化强省需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业并举’,我们不能一提发展文化产业就忽略文化事业的‘事业性’,把文化行业统统推向市场,因为有些文化事业并不适合产业化。”

  文化事业不应过度产业化 事业与产业相互转化促进

  李掖平说,当前很多文化事业项目都按市场化运作机制来要求。文化事业过度产业化的倾向,不仅会导致只抓文化产品的“量”而不顾文化产品的“质”的偏颇,更会误导文化活动和产品只抓经济效益,而忽视健康的思想导向和积极的价值引领,“当下一些电视节目的‘三俗’倾向和虚假广告在各种文化媒体上的四处泛滥,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很多影视剧为了讨好观众、刺激观众,一味追逐收视率,过分渲染‘性’与‘暴力’,甚至美丑莫辩,传达畸形的价值观。这一现象不得不说与文化事业过度产业化有很大关系。”李掖平对此认为,其实,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促进的,文化事业搞好了,自然就会促进公众对文化的直接消费或相关消费,从而为文化产业创造和拓展市场;同时,还可以促进文化产品质地和品位的不断提高,推动文化产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影视产业后劲不足 电影产业相对落后

  采访中,李掖平还提到,与我省传统文化产业相对发达比较,影视产业的发展则显得后劲不足,尤其是电影方面。

  这几年我省创作了不少好电视剧,像《闯关东》、《大染坊》、《沂蒙》、《知青》等等,不仅受到了业界和全国观众的普遍好评,而且获得了异常丰厚的市场回报,在全国范围内成功打响了“鲁剧”品牌。李掖平向记者透露,电视剧版的《红高粱》将在今年年底杀青,到时有望4家卫视联播,且将打开欧美市场。但相比鲁剧产业逐步成熟,山东的电影产业仍止步不前,需要借鉴鲁剧成功模式,走出自己的成功之路。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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