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春节旺季"预付款"持卡消费需要谨慎

  • 作者:焦国栋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0-02-08 09:00:34    进入山东社区

  正值春节消费旺季,不少商家纷纷推荐顾客采用“预付款”持卡方式消费,以此享受折扣优惠。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提醒消费者,“预付款”持卡消费需谨慎,必要时应先同商家签订用卡服务合同。

  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介绍,“预付款”持卡消费虽然时尚,但这方面的消费投诉和纠纷却不少。2009年山东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美容、美发、洗浴类投诉1740件,同比增长39.09%,其中纠纷主要集中在“预付款”持卡消费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介绍,发生在“预付款”持卡消费方面的投诉和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消费者预付款额办理消费卡后,商家不能按办卡时的承诺兑现服务;其二,消费者因服务质量差、分店不能使用“预付款”消费卡等原因要求退卡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其三,当遇消费卡过期或经营法人变更等问题时,商家既不退款也不同意消费者继续使用原卡消费。

  据介绍,商家推荐顾客采用“预付款”持卡方式消费,并提供折扣优惠的主要目的在于招揽生意、快速积累经营资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被“预付款”消费的折扣让利条件所诱惑,采用“预付款”持卡消费方式时,应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商家,办卡时须了解清楚消费卡的各项使用条件,必要时应先同商家签订用卡服务合同。

责任编辑:王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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