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病住院,想了解子女陪护假相关政策内容有哪些?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5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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