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职工,2006参加工作,工作到2018年都没保险(2019年国家改由国税局强制征缴),2018年底才开始交保险(单位没交一分,全是我们职工垫的),就这还没交齐(养老差50多月,职工保险40于个月)。单位以违法到极点。(有照片凭证,如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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