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简单单lxy
时间:2017/1/4 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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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租住(帮管家房屋租赁公司)历下区解放东路姚家小区3号楼4单元401-B室。合同到期时间是2017年1月1日。
由于工作的调动,2016年6月1日正式调到深圳工作。房屋近8个月无人居住。(因为济南历下区花园小镇新房迟迟未交房,所以只能用出租房存放东西)。
2016年12月中旬的时候我给,帮管家房屋租赁公司,打过电话咨询退房流程帮管家工作人员说:“2017年1月1日前把房间空出来,给他们工作人员联系过来(验房),没问题就可以把押金退给我们”。
2016年12月31日我们提前把房屋收拾好,给帮管家工作人员打电话(过来验房),他们从早上拖到中午从中又拖到下午4点。直至到下午4:30也未见工作人员来验房。又联系帮管家,这时他们要求我们把钥匙及合同,留在屋内。因为要赶晚上9:00的飞机回深圳,所以就听他们的建议,留下钥匙及合同,就走了。
今天是2017年1月4日济南帮管家房屋租赁公司,还未将押金退还我们。并找理由扣除押金(卫生保洁费、以及从未使用的空调维修费等)
经隔壁邻居证实说(空调在我们没有租住的时候就是坏的)不能让这种没道德、没良心的公司继续逍遥法外。希望有关领导及时帮我们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