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gtingyu
时间:2016/12/7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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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凤凰城C区是未完全交付完成的小区(1、2、3期,只有一期完全交付,现在3其仍在建设,预计18年底交付),按照所谓的“五星级”物业收费标准收费,物业费高达1.6元/平米。
交房的时候临近年关,受到物业:“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的胁迫,业主被逼无奈不得不妥协交付物业费。在2016年7月份,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物业转给现在入住的保利物业,物业收费仍然按照1.6的标准收取(小区仍未建设完成),并扬言,截止12月8日,不交物业费电梯将停止使用。
在此之前,业主代表若干次和物业沟通未果。现在小区出入人员混乱,不论是否本小区人员,一律可进入,甚至深夜后也是这样。
广大业主一直要求,由于本校区属于未建成,为完全交付小区,很多配套设施(比如健身器材,幼儿园,活动广场等)统统没有,物业公司需要下调物业费。我们也多次在各种平台咨询,投诉过,但都未果。想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