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祝女士
时间:2015/12/12 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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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次反映的潍坊五岳热力公司拒收费不供暖,供暖温度不达标,擅自停热的事情,已经在当地的网络,报纸上有了报道,电视台也已经做了节目。其中律师的说法更是证实了五岳热力违法违规这一事实无可争辩。可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相关主管部门的回复竟然是热力公司是民营企业(热力公司属于公共服务企业,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就算是真的只是普通的民营企业,就可以不依法不守规吗???)考虑到供热公司成本和盈利(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在考虑供热公司的成本和盈利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做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了呢???用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来维护供热公司的成本和盈利,这是不是与中央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违背呢???)如果这么一个小小的问题都需要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我们相关主管部门的的责任在哪里?(仅仅是考虑供热公司的成本和盈利吗?)政府的公信力又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