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书记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取各种好处,霸占东平县彭集镇大牛村 1 组村民的耕地,在 1 组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书记和组长签下承包地合同,经村民很多次去东平县彭集镇镇领导哪里反映,到现在没有结果,至今玉米还在地里不收,唯一镇上给的结果是给调地。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地在哪里就是哪里为什么要给我们调地,镇上就是这么给农民处理事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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