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pldxdzsssc
时间:2015/8/17 1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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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村委会为:蓬莱市大辛店镇山上宋家村村委会。关于现正在修建的烟台潮水飞机场至青岛的高速公路占用耕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扣留问题,我村土地补偿分为地上作物补偿、口粮地征用补偿、承包地征用补偿;其中地上作物补偿、口粮地征用补偿村委会已与村民达成一致,但是承包地征用补偿款村民与村委会产生争议,大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亲口对村民说上级对承包地和口粮地一视同仁每亩地补偿32000元,但是村委会召开党员会议给出的决定是每亩地每年补偿900元,分14年发放到村民手中,900*14=12600元,不算利息的话就是说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19400元/亩,占补偿款比例超过60%,而且村委会也没有给出这60%的扣留款的扣留依据及相关账目,村委会这样做法合理吗?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落实并给村民们一个交代。